2009/3/12

沒專利標示 也能求償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9.03.12

智慧局打算修專利法,專利權人如果沒有在專利物品或包裝上標示證號,也能夠向侵權者請求賠償,智慧局長王美花昨(11)日表示,現在科技進步,很多產品太小,或是沒有實體,難以標示證號,如果法條不修,實務上有很多困擾。

智慧局法務室主任石博仁表示,目前智慧局正在考慮參考美國或日本的法條,美國不強制權利人標示,但標示較為有利,可以提早主張侵權行為開始;後者則鼓勵權利人標示,但有標示不實的規定。

智慧局昨日召開公聽會,有不少製藥業者擔心,一旦專利權人不標示,業者無從得知有無專利,將提高侵權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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