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9

一字之差 佳格「御茶釀」商標判侵權

2016-10-22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台北報導
維他露食品公司使用「御茶園」商標十五年,指控佳格食品公司的「御茶釀」侵權,提起商標專用權訴訟,最高法院認為商品都與餐飲有關,相關消費者的重疊性甚高,且兩商標僅一字之差,消費者會誤認,判佳格敗訴,不得使用「御茶釀」,全案定讞。
維他露食品公司自二○○一年創造「御茶園」商標,用於飲料、食品、餐廳、冷熱飲料店,並陸續找藝人徐若瑄、王力宏、林依晨等人代言;佳格食品公司後來推出「御茶釀」商標,遭智慧財產局撤銷,但佳格食品仍在醬油商品使用「御茶釀」,維他露因而提告。
維他露公司主張,十餘年來,投注大量資金、人力、物力積極經營「御茶園」商標,成為廣為消費者所熟知的著名商標。佳格食品未經同意,卻在四種醬油商品使用高度近似的「御茶釀」商標,可能混淆消費者認知。
佳格食品指出,依文字外觀,「釀」、「園」截然不同,兩商標沒有混淆誤認之虞。此外,「御茶釀」是針對醬油商品量身設計,用於醬油、調味料,「御茶園」用於茶飲,兩產品的食用方法、材料、消費族群都不同,兩者無類似之處。
最高法院維持更一審判決指出,維他露食品計劃性行銷「御茶園」系列商品,每年都在各大電視、平面媒體刊登廣告,並邀眾多知名藝人代言;在佳格食品二○○六年申請「御茶釀」商標前,「御茶園」已經是著名商標。

商號名判決禁用 速變更登記

2016-04-19 經濟日報 記者陳熙文/台北報導
為落實保護智慧財產權,禁止註冊商標遭他人使用,立法院會今(19)日可望三讀通過《商業登記法》修正案,規定凡商業名稱經法院判決確定不得使用,公司如不在限期內變更登記,主管機關可強制廢除其商業登記。
經濟部商業司指出,因商標和商號為不同主管機關,前者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後者為經濟部商業司,有不同的審查程序,經常有業者鑽其漏洞,利用著名商標作為公司商號的狀況發生。
商業司以國際知名品牌香奈兒為例,台中就有公司登記為香奈兒休閒旅館,也有不少業者取諧音,造成消費者混淆,導致法律糾紛,但過去商標公司即便打贏官司,仍碰到不少頑固業者堅不改名,令原告束手無策,今日如果順利三讀通過修正案,違者要是不在六個月限期內改善,商業司有權撤銷其商業登記。
立法院原預定上周五三讀通過《商業登記法》、《自來水法》和《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案,但藍綠兩黨在《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付委審查不同調,造成議事停擺,討論事項延至今日院會處理。
三法中的《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通過後,增訂法人、團體或是個人如販售用水、衛生等設備,產品必須具有省水標章,以利民眾於生活中採取節水措施。
另外,有鑑於農業生技、農業加值產業投資籌備期較長,其產品經常遭遇各國貿易障礙等限制,需長期經營才有機會在營收及外銷產值上有所突破,所以決議延長農業科技園區園內對廠商營運計畫的實施期限,從六年延長為九年。

北富銀vs.瑞興銀 英文商標訴訟和解了



百年小銀行與金控獲利王的商標戰之爭,終於落幕。繼中文商標官司三審定讞後,瑞興銀行與台北富邦銀行本周就英文商標訴訟達成和解;雖然雙方同意和解,但瑞興銀行的英文商標「BANK OF TAIPEI」仍須更改,富邦說,會給予必要協助,希望藉此泯去恩仇。 

北富銀認為瑞興銀行的英文商標「BANK OF TAIPEI」,與其合併的台北銀行「Taipei Bank」名稱類似,雙方纏訟多年。 

針對英文商標和解一事,瑞興銀行低調不願多談。北富銀倒是大方回應,北富銀表示,雙方是基於商誼,經多次協商後取得共識,並分別委由律師在智慧財產法院達成和解。 

不過,瑞興銀行仍須更改現行英文商標「BANK OF TAIPEI」名稱,瑞興銀行已考慮在英文商標中「加字」。北富銀表示,為表達善意,將來瑞興銀行進行英文商標變更時,北富銀將依和解內容給予協助,希望相關爭議能圓滿落幕。 

瑞興銀行與北富銀就中、英文「商標」名稱纏訟多年,北富銀在2013年先打贏中文商標官司,瑞興銀行被迫不得再用「大台北銀行」中文商標。但北富銀在2014年再度提告,要求瑞興銀行不得用「BANK OF TAIPEI」英文商標名稱,智慧財產法院在今年初一審判決,瑞興銀行又敗訴。 

後來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在二審程序時,希望雙方達成和解,瑞興銀與北富銀溝通數月,雙方終於在11月30日和解,並簽署和解條件,但基於保密原則,不對外公布。 

為台北兩字 商標戰纏訟7年 

2009年,瑞興銀行自「稻江銀行」更名為「大台北銀行」後沒多久,台北富邦銀行即提起中文商標訴訟。北富銀主張,「台北富邦」銀行中文商標,已有「台北」二字,易與「大台北銀行」中文商標,產生混淆。 

富邦的主張獲得智慧財產法院認同,中文商標三審定讞,大台北銀行敗訴。大台北銀行隨後被迫更名為瑞興銀行,光是更改各分行招牌及工商登記費用,瑞興銀行就花費逾千萬元。沒想到,去年底,北富銀再針對瑞興銀行的英文商標提起訴訟。 

原來,瑞興銀行的英文商標中、「BANK OF TAIPEI」,也有「台北」。北富銀認為與其合併的台北銀行「Taipei Bank」名稱類似。 

但瑞興銀行認為,北富銀現行英文商標是「Taipei Fubon Commercial Bank」,雙方商標名稱,具一定差異度。 

瑞興銀行董事長陳淑美曾說,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與美國本地的「American Bank」都能相安無事,台灣金融同業為何做不到?而台灣銀行業總部幾乎都在「台北」,「台北」這兩個字,不該被視為禁臠。 

連法官似乎都認為,英文商標官司沒有再打下去的必要,主動要求兩造「和解」。兩家銀行間,這場纏訟7年的中、英文商標戰,本周終於落幕。 

引自聯合新聞網(2015-12-05)

兄弟鬩牆 老二暫不得賣「玉珍齋」糕餅


鹿港知名百年糕餅老店玉珍齋第五代兄弟為家產鬩牆,老二黃一栩不滿三弟黃一彬獲母親奧援,不准他使用「玉珍齋」商標,訴請法院定暫時狀態處分,在彼此商標訴訟定讞前,禁止三弟妨礙他續用「玉珍齋」名稱,一度獲准,但經黃一彬提起抗告後被廢棄,最高法院今駁回黃一栩的再抗告定讞,老二在商標訴訟判決確定之前,不能再使用「玉珍齋」的招牌賣糕餅。位於彰化鹿港中山路的玉珍齋本舖,源於1877年第一代富商黃錦,當時禮聘泉州師傅來台製作糕餅以助品茗清談,後因好吃建立口碑而開店,第四代黃森榮努力創新,鳳眼糕與鳳黃酥名聞遐邇,本舖經常人潮絡繹不絕,成為知名伴手禮。但黃森榮於1999年病逝後,第五代5兄弟失和,老三黃一彬成立「玉珍齋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經母親黃盧清秀轉讓「玉珍齋」與「玉珍齋鳳黃酥」2個商標後,去年6月發函禁止二哥黃一栩繼續使用含有「玉珍齋」字樣的招牌與包裝。黃一栩不服,先以自創品牌「什倆漉」營業,再對三弟提起商標權訴訟並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主張父親生前於1990年資助他自立門戶時,已授權他使用「玉珍齋」商標還送匾為證,他也以「玉珍齋--二哥的玉珍齋」和本舖區隔,不會使消費者產生誤認,他與三弟是同胞手足,三弟理應尊重父親20年前的安排,允許他和妻子李淑儀分別經營的「玉珍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復豐堂商號」,繼續使用「玉珍齋」名稱。智慧財產法院去年底原本准許黃一栩夫妻提出70萬元擔保後,禁止黃一彬在雙方商標訴訟定讞前,妨礙或干擾黃一栩夫妻使用「玉珍齋」名稱於商品類別第24類、第30類糕餅產品,黃一栩夫妻依照裁定繳納擔保後,今年初恢復使用「玉珍齋」名稱。但黃一彬不服,提起抗告指二哥當年自立門戶,只是向本舖批貨賺差價,等於現在所稱的加盟店,父母從未准許二哥用「玉珍齋」名稱自行製作糕餅,而「玉珍齋」商標價值非凡,若在訴訟期間仍准二哥使用,將造成消費者混淆,使本舖蒙受客源流失的重大損害。智財法院審理認為,黃一栩暫時停用「玉珍齋」名稱以自創品牌「什倆漉」營業期間,並未出現「糕餅店舖無法繼續經營而需資遣員工」等情形,加上黃一栩在商標訴訟的勝訴機率不高,因此廢棄原裁定,駁回黃一栩定暫時狀態處分的聲請,黃一栩提起再抗告,今被最高院駁回定讞,在商標訴訟定讞前,不能使用「玉珍齋」賣糕餅。(黃哲民/台北報導)

便宜坊烤鴨登台註冊 踢鐵板

2016-01-27  經濟日報 記者杜宗熹/台北報導


2009年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以來,不少大陸知名餐廳來台設點,但也有人鎩羽而歸。在北京擁有600年歷史的名店「便宜坊」(讀作「變宜」),去年也正式選在高雄的香蕉碼頭,開設第一家海外分店。但在商標註冊上,卻意外被經濟部智慧局駁回,沒有申請成功。
在大陸和全聚德、大董等知名烤鴨店齊名的「便宜坊」,雖然順利來台開店,但在台向經濟部註冊商標竟受阻,且兩度遭到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駁回申請,甚至連向法院提出訴訟,也都以敗訴作結。被駁回的理由是,因為「便宜坊」在台灣的知名度不高,再加上「便宜」一詞也沒有識別性,所以不被允許。
不過,「便宜坊」的名稱,在1987年就在大陸註冊成功,大陸商務部還認定屬於「中國馳名商標」,也是具有極高知名度的北京烤鴨餐廳,在加拿大、歐洲等地也註冊成功,所以在台被駁回,讓人頗感意外。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官員表示,「便宜坊」在2012年以鴨子圖形和字樣,以及2013年單獨以文字申請商標都被駁回。當時的裁定認為,「便宜」會認為是有便宜商店的意思,而且屬於說明性文字。後來廠商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訴訟,但法院也維持智財局見解,目前廠商還沒有決定是否繼續上訴。
不過官員也解釋,因為沒有其他廠商申請「便宜坊」這個名稱,所以無所謂商標權的問題,不會侵害到他人權益,店家可以自行決定是否使用,但法律上無法保障其商標權。
據在大陸吃過的北京台商表示,「便宜坊」的口味完全不輸給知名的全聚德烤鴨店,而且價格還確實比較「便宜」,服務也比不少大陸名店更感親切。
「便宜坊」烤鴨緣起於明朝永樂14年,據傳也是乾隆皇帝曾經吃過的美食之一。在台首家分店開幕合作初期,是由高雄河邊主廚,率旗下弟子親赴北京學藝。
商標部分,官員表示,未來「便宜坊」如果取得消費者的識別度,還是可以再次提出申請。

商標侵權物品 法院可沒收


2016-11-03 經濟日報 記者吳馥馨/台北報導

因應刑法修法新增「沒收專章」,致侵害著作權、商標權等犯罪物品無法沒收,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2)日初審通過著作權法、商標法等修正案,對涉「光碟公訴罪」得沒收之物,排除刑法適用,法院得依職權沒收,以加強著作權保護。
昨日會議主席、立委黃偉哲表示,全案免送黨團協商,可直接交付立法院院會進行二、三讀。至於「商標侵權物品或文書」,則回歸現行商標法所規定的義務沒收,以加強商標權保護。
刑法沒收專章今年7月1日施行,新規定指出,今年7月1日前施行的其他法律,有關沒收、追徵、追繳、抵償的規定,不再適用。這項規定會讓侵害著作權、商標權等犯罪物品無法沒收,不利著作權、商標權保護。
經濟部解釋,現行著作權法第98條規定,若是侵權光碟罪屬於公訴罪,得沒收盜版光碟及製造機具。但若適用刑法沒收新制後,其不屬於犯罪行為人所有時,執法機關必須提出,這是無正當理由提供或取得之證明或證據,始得向法院聲請沒收。
經濟部認為,這恐造成因舉證困難,而讓盜版光碟及機具再度回流市面,對著作財產權造成二度傷害。故修法對涉「光碟公訴罪」得沒收之物,排除刑法適用。

飛利浦告國碩侵權 求償10億判賠千萬

2016-03-30 聯合晚報 記者徐睦鈞/台北報導
飛利浦控告國碩科技(2406)侵犯DVD光碟專利權案,求償10億元,今公告法院一審判決國碩及前董事長張昭焚應連帶給付飛利浦新台幣1,050萬元,國碩表示,對財務不致有重大影響。而判決僅千萬元,與10億元落差極大,法人表示,以此判決金額來看,對國碩營運有利。
飛利浦控告國碩侵犯DVD光碟專利案,飛利浦去年5月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出聲明書狀,將對國碩請求金額從原先的1000萬元,擴張至10.5億元。
智慧財產法院一審判決國碩及張昭焚應連帶給付飛利浦1,050萬元,及自民國104年6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計算的利息。訴訟費用由國碩及張昭焚連帶負擔1%,其餘由飛利浦負擔。
國碩表示,宣判結果對財務不致有重大影響,營運一切正常,待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商議,並依法辦理。

侵權案 弘塑對辛耘聲請假處分獲准

2016-01-21
〔記者洪友芳/新竹報導〕半導體後段封裝濕式製程設備大廠弘塑(3131)與辛耘(3583)專利侵權官司越演越烈,弘塑昨表示,日前該公司向智慧財產法院對辛耘的12吋單晶圓旋轉清洗機專利侵權案聲請假處分,智慧財產法院裁定准許,新竹地方法院日前到辛耘執行假處分,查封機台設備,這對辛耘該機種設備形同將無法銷售與出貨。
弘塑主攻半導體後段封裝濕式製程設備,辛耘去年跨足弘塑的12吋酸槽、單晶旋轉清洗機設備領域,搶攻台積電(2330)、日月光(2311)、精材(3374)等客戶,與弘塑形成競爭關係,弘塑去年8月間對辛耘的12吋單晶圓旋轉清洗機專利提出專利侵權的告訴,日前再聲請假處分成立。
辛耘昨表示,該公司已向智慧財產法院舉發弘塑專利無效,目前正在審理階段,弘塑在審理結果還沒出爐前,卻採取商業手段聲請假處分,辛耘將提出抗告,並會聲請反假扣押,不影響產品出貨。

hTC手機遭德法院判禁售 宏達電喊上訴

(中央社記者黃兆平紐約15日專電)在德國法院做出禁制令要求後,宏達電(HTC)透過德國德意志電信公司銷售的手機,恐將面臨無法在德國銷售命運。

對德國法院做出的判決,宏達電發表簡短聲明表示遺憾,強調將在最短時間內提出上訴。上訴期間,宏達電也將與德國電信研商降低對用戶的影響。

宏達電剛推出One M9,企圖提振業績。「華爾街日報」報導,在德國的專利紛爭對營運已經陷入困境的宏達電,不啻又是另一挑戰。

報導引述德州專利授權公司Acacia Research Group LLC執行副總裁羅斯曼(David Rosmann)的話指出,德國曼海姆法院11月27日就禁止宏達電透過德意志電信公司在德國銷售手機案做出判決,Acacia贏得訴訟。

Acacia去年針對宏達電這款手機的語音編碼技術(voice coding technology)專利,向德國法院提出訴訟。羅斯曼說,預料禁制令本月稍晚即會付諸實施。

報導說,目前無法判定有多少支手機將受到禁制令影響。德國電信也證實這項裁決,但強調目前公司網站依舊販售HTC此款手機。2015.12.16

安成藥與美國Par專利案 勝訴


2015/12/17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015年12月17日電)安成藥(4180) 與美國藥廠Par訴訟多時的愛滋病患惡病體質學名藥Megace ES專利案,昨(16)天獲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確認勝訴,安成藥將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針對Par指控該公司Megace ES學名藥侵犯美國7,101,576號專利案,今年7月美國馬里蘭州(Maryland)地方法院已宣判該篇專利無效,而聯邦巡迴上訴法院16日再確認馬里蘭州地方法院判決,宣判該篇專利無效。

因此,先前Par對安成Megace ES學名藥提出的暫時禁制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造成產品延後上市所蒙受損失,安成藥將正式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安成藥已於今年7月底在美國正式銷售Megace ES學名藥,該產品是一種治療、緩解愛滋病患惡病體質的藥物,由於愛滋病患接受藥物治療後,常會出現厭食或原因不明的體重下降的藥物,對生活品質影響極大,該產品應運而生。

大立光告先進光侵權 「中間判決」判大立光勝訴


 大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與先進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侵害著作權與營業秘密官司,智財法院於2015年10月30日宣示中間判決主文。先進光發布重大訊息表示,智財法院認定本件訴訟部分爭點已達可裁判程度,先就部分爭點進行中間判決(非終局判決)。依本次中間判決主文所載,先進光的M438320號及M438469號新型專利部分圖式侵害大立光的圖形著作權,另大立光主張先進光等侵害其營業秘密部分,智財法院准許大立光的部分請求,大立光部分請求遭法院駁回;就法院准許的部分,大立光得請求排除侵害。

 兩間公司之訴訟官司起於4年前,先進光前總經理羅章浚挖角大立光之員工,該等離職員工將大立光的光電產品設計圖等拷貝在隨身碟,帶到先進光研發時參考與抄襲,2013年5月並以「點膠針頭結構」、「遮光片送料機構」向智慧局申請專利,再向中國申請新型專利,並使用在先進光的生產線。大立光發現後於同年9月正式提起告訴,該案在2015年5月27日台中地檢署已依背信、違反著作財產權、妨害電腦秘密等罪起訴先進光電公司、羅章浚及大立光離職員工;大立光另向智財產法院提起排除侵害著作權、營業秘密之訴,智財法院審理後,確定先進光電抄襲,並於2015年10月30日作成中間判決。此外,大立光對先進光提起的賠償訴訟,則另案審理中。(2015.11.4)


工商時報20151031/A9

保衛專利 暴雪不惜狀告兩岸遊戲商

   暴雪今年3月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起刑事訴訟,控告《刀塔傳奇》台灣代理商「樂檬」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創海外遊戲廠商跨海提告首例。暴雪共同 創辦人兼研發長Frank Pearce表示,智慧財產權(IP)是研發商為玩家提供美好經驗,也是企業為股東創造價值的重要元素之一,因此暴雪必須慎重保護IP。
   暴雪近年積極築起IP專利戰,去年至今已陸續控告中國遊戲開發商上海游易、成都七游、台灣營運商台灣樂檬線上,以及中國遊戲開發商莉莉絲遊戲、龍圖遊戲。在上述訴訟中,上海游易和成都七游皆已被法院判侵權成立,因此必須停止營運,並賠償暴雪損失。
   暴雪控告台灣樂檬的官司還在進行,暴雪台港澳董事總經理孟慶良指出,暴雪花了許多時間及心力來創造遊戲,許多人一看角色就知道是暴雪出品,卻被其他公司抄襲,這是相當不公平的。
  暴雪日前即透過聲明表示,《刀塔傳奇》未經授權,涉嫌抄襲暴雪旗下知名遊戲《魔獸爭霸》及《魔獸世界》多個知名重要角色及部分經典遊戲世界場景,明顯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標法。暴雪因此會針對該遊戲、遊戲周邊產品,以及營運活動等相關侵權行為皆提起訴訟。
  針對台灣雖有許多知名遊戲IP,但卻無法發展出全球風行的遊戲產品,Frank Pearce認為,一個偉大的IP是由許多元素構成,包括遊戲系統、遊戲機制、無數藝術家花費心血創造出來的藝術作品、工程師建立的遊戲引擎,以及編劇所構建出的經典故事內容。
日期: 16/11/2015    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