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3/3

公共資訊無侵害著作權之虞 地王不動產告好城市 判駁回

工商時報 C4/稅務法務 2009/02/27

【張國仁/台北報導】

  台北縣政府公告的重劃區資訊及不動產買賣流程等資料,到底屬於公開資訊,還是可以為私人企業編著而為著作財產權?地王不動產投顧公司與好城市不動產經紀公司為此興訟,智慧財產法院昨天判決,地王指控好城市侵害著作財產權事件及假執行聲請,全部駁回。

  智慧法院指出,地王對「不動產買賣流程」及「台北縣重劃區」資料,是未享有著作權的編緝著作,因此好城市是否抄襲,就沒有審究的必要。因為這其間沒有侵害著作權的問題。

  地王是在去年初,將不動產交易上重要知識及台北縣交易熱絡的重劃區資訊,加以選編並放置在網站上。地王主張,這些著作,為該公司的創作,屬於編輯著作,應受著作權法保護。不料好城市未經地王授權,就將該公司所編著的「不動產買賣流程」、「台北縣重劃區」資料,完全重製後張貼在好城市的網站上,供其營業使用,涉嫌侵害地王著作財產權,請求法院判決,好城市應給付該公司一百萬元作為侵權賠償。

  法院審理發現,地王所稱享有著作權的「不動產買賣流程」,是一般不動產交易資訊,不是重要創新的資訊。地王說該交易流程中有將地政機關審核欄列入,為他人所沒有。但法院認為,不動產交易最終目的須送地政機關辦理移轉登記手續,這是交易的目的所在,也是一般常識,豈有創新之有?

  此外,重劃區的資訊為政府機關在網站上公告的內容,地王所指的重劃區著作,與台北縣新莊市公所網站資料進行比對,除標題不同外,其餘內容完全一致,可見地王的「著作」是抄襲自市公所網站,這種政府機關公開的資訊,依著作權法規定,不得為著作權的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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