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7

中興保全U CASA商標 被駁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 2011/11/15

  民國97年11月間,中興保全用「U CASA」商標,申請使用在非電氣式金屬製鎖具、汽車排檔鎖、萬年曆、商標吊牌等3類46種商品為商標,但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因與其他商標構成近似,不准註冊。

  經濟部智慧局審查中興保全所擬申請註冊的商標時認為,中興保全這個商品的商標圖樣,主要識別部分是「CASA」,與其他包括「凱撒 CASA」等4個先前已取得註冊的商標,圖樣上的外文「CASA」相同,構成商標近似問題,而且都指定使用在同一或高度類似商品,消費者容易混淆誤認,應該不准註冊,因此在99年11月間審定,駁回中興保全的申請。

  法院認為,中興保全的「U CASA」商標圖樣,與凱撒CASA、CASAH OME COLLECTI ON、CASA COOKING、SISLEY CASA等商標圖樣,都有外文「CASA」。給人印象深刻的主要識別部分,皆有相同的外文「CAS A」,對消費者來說,實在不易區辨,應屬構成近似的商標,依商標 法第23條第1項第13款規定,自應不許其註冊。

新能口「粉」會拗 十年再犯商標法

【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中國時報 2011/11/01

  由板橋金味泉公司出品的「新能口」粉絲,因商標極似知名老牌「龍口」粉絲,九十年才因違反商標法遭判六月,緩刑三年。老闆吳江河卻一犯再犯,繼續使用新能口包裝,去年被依商標法起訴,一審遭判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吳男上訴,板院昨審結,駁回吳男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金味泉公司的新能口粉絲,「龍」與「能」兩字太相似,都用透明塑膠袋包裝,商標都是紅字。新能口老闆吳金河九十年就因違反商標法,遭法院判刑六月徒刑緩刑三年;沒想到吳男一犯再犯,昨審結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大台北銀行商標權之爭 北富銀逆轉勝

【林上祚/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 2011/10/29

  大台北銀行(前稻江銀行)與富邦金控,針對大台北銀行商標權官司,昨日二審判決大台北銀行敗訴,大台北銀行發言人郭釧溥表示,大台北銀行更名後,曾經參考台北國際商銀(永豐銀)與台北銀行商標權官司,對二審判決結果感到訝異,在收到判決書後,將再提起上訴。

  大台北銀行最早係台北一信改制,公司大股東為新光集團老四吳東昇,郭釧溥表示,該銀行是在二年多以前,從稻江銀行更名為大台北銀行,當初命名為大台北銀行,主要是著眼於該銀行22個營業據點,都位在大台北地區。

  不過,稻江更名大台北銀行後三個月,台北富邦銀行,就以該商標 與北富銀先前的台北銀行名稱過於接近,可能會產生混淆為理由提告,要求該銀行不得以「大台北」作為公司名稱,智慧財產法院第一審判決大台北銀行勝訴,二審逆轉,改由北富銀勝訴。

  郭釧溥表示,稻江二年前更名大台北銀行以後,所有客戶沒有因為新名稱與北富銀舊名過於類似,發生過糾紛,況且,台北銀行與富邦銀行合併後,台北銀行已經不存在,稻江申請變更公司名稱為大台北銀行,也沒有遭遇相關政府機關的反對。「台北國際商銀之前與台北銀行,也有類似訴訟,後來台北國際商銀勝訴。」對於二審判決北富銀勝訴,郭釧溥感到很意外。

  郭釧溥表示,名稱更改對銀行來說,最大的成本就是招牌重新製作與工商登記費用,北富銀之請求非屬金錢損害賠償,因此對大台北銀行財務業務影響有限,該公司在收到判決書後,會再提起上訴。

一字之差 佳士得告佳士德商標侵權

【吳垠慧/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 A16/文化新聞 2011/10/22

  一家名為「佳士德」(Chritrs)的拍賣公司,廿一日至廿三日在台北國泰金融中心舉辦預展和拍賣會,由於名稱和國際拍賣公司佳士得(Christie’s)只有一字之差,混淆外界視聽,讓佳士得困擾不已,佳士得今年八月已向香港法院正式提告「商標侵權」。昨日香港佳士得台灣分公司也委由律師向「佳士德」送出警告信,要求對方停止任何藝術品交易活動。

  據「佳士德」網站介紹,「佳士德拍賣公司」及「佳士德藝術品拍賣有限公司」在國際五個重要的藝術拍賣中心香港、美國舊金山、英國倫敦、日本和台灣均設有公司,提供藝術品評估、現場拍賣、網上拍賣等交易平台。這家公司在台灣和香港也以「佳士德」註冊。「佳士德」藝術鑑定高級顧問易善穠表示,「佳士德」與佳士得沒有關係,今年七月曾在台灣舉辦首次拍賣,當時以畫作為主。

  「佳士德」台北預展現場,展示了油畫、水墨、瓷器、古玩等共一百多件拍品,不過現場卻見到這些「名作」展示品質令人捏把冷汗,有的直接鋪在桌上展示,有的則以長尾夾固定在展示木板上,藝術品資訊還以迴紋針與畫作別在一起,部分器物更沒有玻璃櫃保護。

  香港佳士得台灣分公司總經理翁曉惠表示,這家「佳士德」去年曾在澳門舉辦預展和拍賣,今年也在香港舉辦春拍,由於名稱與「佳士得」相似,「有客人以為是我們,送件估價,發現事情有異之後向我們求證,才發現受騙。」

  香港佳士得已向香港法院提告「商標侵權」,要求停止全球各項交易活動。昨日也請律師針對「佳士德」台北預展發出警告信,「看對方接下來是否會停止活動,如果沒有,會循進一步法律途徑解決。」

日月光商標爭訟 吞敗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 A15/金融稅務 2011/10/21

  日月光半導體以「aMAPPoP」文字為商標申請註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認為「不具識別性」不予核准,日月光告進智慧財產法院,但法院日前判決日月光敗訴;本件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日月光的商標是以業界習知技術手段簡稱的組合為其設計,可是其所使用文字既屬業界習知的技術簡稱,就難與日月光公司產生聯想;換言之,日月光的「aMAPPoP」商標並不具先天與後天識別性,不准註冊。
  智慧法院認為,「aMAPPoP」商標中的「MAP」為製造自動化協定的英文縮寫;「PoP 」為Packag e-on-Package的縮寫,意即「層疊封裝」。可見MAP及PoP兩字分別代表特定的技術概念。
  MAP字就一般消費大眾而言為地圖MAP,但對消費者或所屬產業界而言,此MAP文字代表一種製程技術或協定,顯然難以直接與日月光產生連結。
  同理,日月光商標中「PoP」意即「層疊封裝」,此種技術方法在國內除日月光外,另有矽品、華泰、菱生、立衛、華特等公司從事,對這些產業而言,當乍看PoP文字時,均能難與日月光連結。

橘子註冊便利商店 智慧法院不准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 A21/稅務法務 2011/10/2

  遊戲橘子以「便利商店」作為5類308種商品或服務的商標,智慧財產法院判決,這種商標不具先天與後天識別性,不准註冊為商標。

  法院指出,「便利商店」一詞,泛指國內的4大便利超商系統,而任何一家便利商店,也無法獨攬這一名詞作為自己代表,消費者也無法僅以便利商店一詞,判斷商品或服務的來源。以此推論,遊戲橘子使用的「便利商店」一詞,對消費者而言,其識別性並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