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6/4

地名非專屬 紅瓦厝保住「台灣」米酒商標



  • 201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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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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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嘉邦/新北市報導
     全久榮公司販售的「紅瓦厝台灣米酒」,被台灣菸酒公司認為違反商標法,向經濟部提起訴願,商標遭到撤銷。全久榮公司不服,再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智財法院認為,「台灣」是地名,非台灣菸酒公司專屬,判決允許該商標存在。
     台灣菸酒公司認為,「菸酒」是營業種類,「台灣」雖是地名,但在此應是屬於該公司特取部分,而全久榮公司出產的「紅瓦厝米酒頭台灣Red H.TAIWAN MICHIU TOU」,商標中的「台灣」字樣鮮明,容易使人與台灣菸酒公司產生聯想,導致公眾混淆誤認,因此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異議,法院起初認定「異議不成立」,台灣菸酒再向經濟部提出訴願,經濟部要求智財法院重新審理後,判定「紅瓦厝台灣米酒」違反商標法。
     全久榮不服,再提出行政訴訟,主張「台灣」是地名,許多公司名稱都以台灣為名,包括台灣銀行、台灣水泥、台灣大哥大等,不應該成為台灣菸酒公司專用。
     智財法院認為,眾多公司行號皆以台灣為名,若台灣二字為公司特取部分,眾多企業如何區別,因此公司特取部分不應去除營業種類,按照過往媒體都使用「台灣菸酒」作為其公司名,顯然這四個字才是該公司特取部分。另,「紅瓦厝台灣米酒」商標中還有「紅瓦厝」、「RedH.」「TAIWAN MICHIU」、「RICE WINE」等中英字樣,應不致使消費者混淆,因此撤銷原處分,全久榮公司可繼續保有該商標。

醬油露侵權 「第一名店」控「美福」



日系醬料的進口商「第一名店」,指控美福集團旗下的「美福食集」販售香菇昆布醬油露,冒用第一名店的「香菇王香菇醬油露」商標,前天晚上向台北市內湖警分局報案,控告美福食集違反商標法。
美福食集表示,當初美福賣場曾販售第一名店的醬油露,後來因故下架,改販售現在的醬油露;兩家廠商都提供商品照片,不料美術人員在現在販售的醬油露DM上誤植「第一名店」商品照片,造成第一名店困擾,美福食集相當抱歉,已在旗下賣場做出緊急更正及公告。

第一名店進口許多日系醬料,其中一項商品是日本森產業製造的香菇王香菇醬油露;美福食集販售一款香菇昆布醬油露,兩種商品的瓶身都是白底黑色日本字,再以綠底白字標示名稱,包裝類似,美福食集的醬油便宜100元。

前晚8點左右,第一名店向內湖警分局報案指稱,美福食集的香菇昆布醬油露DM,冒用第一名店香菇王香菇醬油露商標;美福食集網站介紹醬油產品特色的文字內容,也與第一名店的文字內容雷同。
第一名店認為商品商標遭侵權,提告並提供一些證物,在文德派出所製作筆錄。第一名店認為美福食集的宣傳DM冒用商標,派出所將全案送至偵查隊,近日通知美福食集相關人員釐清案情。


齊秦〈大約在冬季〉著作權官司敗訴



【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中國時報        2012/05/17
  齊秦日前發現他所創作的〈大約在冬季〉、〈狼〉等27首歌曲著作 權竟不屬於他,向環球唱片提告討回著作權;但法院認定,齊秦當時 簽的「著作權轉讓證明書」,均是記載將「音樂著作權」轉讓給唱片 公司,而非齊秦指的「錄音著作權」,判決齊秦敗訴。全案可上訴。
  齊秦指出,他在民國74至75年間創作〈大約在冬季〉、〈狼〉、〈 玻璃心〉等27首歌曲,錄製成專輯後,他僅授權「錄音著作權」給老 東家綜一公司,樂譜、歌詞等「音樂著作權」仍屬於自己。綜一公司 多年前被寶麗金唱片收購,寶麗金又與環球唱片合併,成為現在的環 球唱片。
  齊秦強調,唱片公司提出的「著作權轉讓證明書」,裡頭他的簽名 與蓋章就有8種,和他的筆跡明顯不同,顯然是當時綜一公司偽造而 成。
  環球唱片反駁,當時綜一公司聘請齊秦發行唱片,歌曲著作權由綜 一所有,後經整併改名為環球,歌曲權利當然歸環球所有。也表示齊 秦這20餘年間從未主張詞曲的權利,齊秦確實已知唱片公司擁有歌曲 著作權。

與萬寶龍爭商標 明聳敗訴



中國時報  【葉德正】  《社會傳真機》 2012/05/06
           
生產精品鋼筆聞名的德國品牌「萬寶龍」,認為製造遮陽傘、冷煤 的台灣明聳企業註冊商標「六花瓣」,與他們的「白色六角星」過於 相似,跨海提告;明聳商標遭撤後,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法院認為,兩商標構圖極相似,恐造成消費者混淆,判決明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