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4/28

巨擘涉侵害飛利浦專利案 發回裁定

【王中一/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 2009/04/22

  國內唯一還在與飛利浦就CD-R專利權進行抗爭的光碟片廠巨擘(8 053)昨(21)日發布重大訊息表示,美國聯邦上訴法院(CAFC)已做出裁定,認定飛利浦和日商Sony涉及專利權之濫用,因此將原本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所做出巨擘侵權的決定予以撤銷,發回重新裁定。

  巨擘為國內光碟片大廠,受此專利權官司限制,不得進入美國市場銷售,影響層面不小。至於該公司在國內向智慧財產局提起的上訴,預計4月23日宣判,是否也能引用此一見解?對於巨擘來說也是事關重大。

  巨擘指出,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於美國時間4月20日就飛利浦CD-R專利案做出重大決定,認定飛利浦涉及與日商Sony協議,不將與橘皮書具競爭性之技術(Legadec Patent)授予他人實施是涉及「專利權之濫用」,因此將原ITC所做出「巨擘侵害飛利浦6件CD-R專利」之決定,予以撤銷,並發回ITC以續行調查相關違法事證。

  巨擘說,本案於2004年經ITC認定巨擘侵害飛利浦公司6件CD-R專利 ,但飛利浦包裹式專利授權,則構成專利權濫用而不得執行。唯此案經飛利浦上訴後,CAFC撤銷ITC原決定,導致ITC改做成無專利授權濫用之決定。但是,這次則換由巨擘向CAFC提起再上訴,而CAFC於4月 20日所做出決定,將有利於巨擘。

  飛利浦控告國內的CD-R業者官司已纏訟多年,包括中環、錸德兩大龍頭在內所有廠商都走上和解之路,只剩下巨擘孤軍奮戰,此次判決對巨擘來說算是「遲來的正義」。只不過,未來ITC重新裁定之後,若兩造之間仍不滿意,官司難免持續下去,期間所耗的人力物力,確實代價不菲。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