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4/14

大陸盜印台書 台灣再盜…賠309萬

【聯合報╱記者蔡政諺/高雄市報導】2009.04.11

作家呂自揚著的「歷代詩詞名句析賞探源」,八年前被大陸出版社盜印成簡體字,隔年再被國內晨星等三家出版社改印為繁體字販售。呂自揚提出民刑事告訴,出版社負責人陳銘民與陳銘華被依違反著作權判刑六個月,民事部分,要賠呂三百零九萬元。

河畔出版社出版、呂自揚著的「歷代詩詞名句析賞探源」,民國六十八年發行,七十一年間被台北市金陵公司抄襲,改名為「中國詩詞名句鑑賞大辭典」,當時呂曾提告,金陵負責人被判刑七個月。

金陵抄襲製作的「中國詩詞名句鑑賞大辭典」,八十九年又被中國內蒙古人民出版社盜印成簡體字,並改為「國詩詞名句鑑賞辭典」;隔年台中晨星、好讀與知己出版社再翻回繁體字,以每本二百九十九元促銷。

呂自揚獲悉後再提告訴,控告出版社負責人陳銘民、陳銘華兄弟違反著作權法,陳銘民兄弟於九十五年都被判刑六個月確定。

呂自揚再訴請賠償,認為晨星等三家出版社至少已發行一萬八千本,要求三家連帶賠償四百八十五萬元。高雄地院調查後,認為晨星等三家出版社實際銷售量是一○六一七本,總計應賠償三○九萬兩千元。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