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7

威盛告華碩祥碩 民事求償41.37億元 金額創國內近年紀錄 沈振來列被告

2013年12月18日


【楊喻斐╱台北報導】台灣科技廠商侵權官司滿天飛,IC設計廠威盛(2388)昨日宣布將對華碩(2357)與其子公司祥碩(5269)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金額高達高達41.37億元,創下近年國內侵權官司案求償金額最高紀錄。

華碩IC(Integrated Circuit,積體電路)設計子公司祥碩去年12月13日以62元風光上市,不過在上市之前,祥碩總經理林哲偉等人卻遭到威盛提出刑事訴訟,控告違反《著作權法》。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經過1年多偵查後,認祥碩及其相關涉案人員就竊取威盛的營業秘密及侵害著作權涉嫌重大,於今年11月8日偵查終結,起訴祥碩科技及其4名員工,其中包括研發部門副總張棋,至於董事長沈振來、總經理林哲偉等4人為不起訴處分。 

涉USB 3.0晶片技術

不過,該侵權案尚未告一段落,威盛昨宣布將再對祥碩及其母公司華碩,以及相關人員提出民事訴訟,求償金額高達41.37億元,以彌補該集團及相關人等因涉嫌竊取威盛USB 技術所造成的損害,同時被列名於訴訟中的被告還包括祥碩董事長沈振來、祥碩總經理林哲偉以及其他涉案的祥碩員工。
威盛除了請求損害賠償外,同時也請求法院命祥碩停止生產製造及販售涉嫌侵權的產品。
業界指出,祥碩許多內部員工,包含林哲偉及研發單位多數主管、工程師來自威盛,威盛這次針對祥碩採用USB 3.0(Universal Serial Bus 3.0,第3代通用序列匯流排)晶片技術侵犯其中的PHY(實體層)智財權技術,提出侵權告訴。
威盛總經理陳文琦表示,為了保護智慧財產權,此訴訟的目的除了要保護威盛和股東權益外,也是要確保一個創新和公平競爭的健全市場環境。
祥碩總經理林哲偉日前針對刑事部分表示,已進入司法審理程序,已委託律師處理後續辯護事宜,循法律途徑捍衛公司及遭起訴員工的清白,以維護全體股東的權益。
對於威盛的再次提起民事訴訟與求償,祥碩昨晚發出聲明書表示,基於對司法的尊重,不便評論相關細節,至於求償金額部分則認為非常無理由,且此乃常見訴訟手段。 

祥碩請求法院駁回

倘威盛對於祥碩及產品提出假扣押或假處分等保全處分聲請,因該等保全處分並無溯及效力,並不影響客戶已採購使用的產品,接下來也將請求法院駁回威盛聲請,並請法院至少應命威盛負擔高額擔保金,以維護祥碩的正當權益。
華碩發言人張偉明則表示,案件已進入法律程序,不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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