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3

帶槍投敵營 大立光5離職員工被訴

2015-05-28 02:33:20 聯合報 記者游振昇、彭慧明/連線報導

光電大廠大立光五名離職的員工攜帶公司機密,投靠競爭對手先進光電,並透過一名員工協助盜拷機密資料,台中地檢署昨依背信等罪起訴六人及先進光電羅姓前總經理。
針對這件洩密案,大立光並向法院聲請對先進光電執行假扣押,另提起民事損害求償十五億二千二百萬元,但假扣押案被高院駁回,民事求償部分仍在台中地院審理。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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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兩家光電大廠間的訴訟,受到各界關注,但昨天並未影響兩家公司股價,大立光仍高居股王。針對檢方起訴,先進光表示,等收到法院文書後,再與律師討論是否對外說明。
起訴指出,大立光和先進光電在光學儀器製造項目上是競爭對手,大立光進用鄒姓、翁姓五名員工時,要求五人對公司營業秘密和智慧財產權簽約保密,且離職二年內,不能到相同或類似性質的公司任職。
鄒姓、翁姓等五人原分別在大立光開發部和生產線當工程師和作業員,被先進光電羅姓前總經理透過中間人,談妥薪資、福利挖角。
五人到先進光電後,擔任新成立的自動化生產開發部主要開發成員,但五人將在大立光的營業秘密,相關圖形著作與電磁紀錄等拷在隨身碟,帶到先進光電研發時參考與抄襲。
五人到任時即告知羅姓前總經理有帶資料,之後每周都向羅報告工作進度,因此檢方認定羅知情,是共犯。
五人更將仿冒大立光智慧財產的圖形,先向我國智慧財產局申請專利,再向大陸申請新型專利,擅自重製並申請專利行為,後來被大立光發現報警。
本案在調查時,發現另一名大立光徐姓員工在公司內,盜拷四百四十五筆資料,準備洩露給離職員工,前年五月十七日,先進光電被搜索時,徐立即刪除資料夾秘密資料。
被起訴的前大立光工程師承認,他們轉職到先進光後,該公司才成立自動化發展課,他們將大立光的技術帶至對手公司,否則先進光需花二年才能製造出自動化機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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