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12

涉虛偽標記 高振利再收押

工商時報【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2014年2月12日 
大統長基食品董事長高振利摻油案,高振利不服被彰化地方法院重判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因管轄錯誤,10日晚間8時將全案移送智慧財產法院。智慧財產法院行政庭長李得灶昨天說,羈押庭當晚11時即裁定,高振利收押候審。
李得灶指出,最高法院有判決見解,凡是被告涉及多項罪名而有裁判上一罪的關係時,若有罪行屬於智慧財產法院專屬管轄的部分,即須移送智慧財產法院審理。
他表示,大統長基摻油案被告高振利,經檢方起訴指控涉嫌刑法虛偽標記罪、詐欺罪及違反食品衛生法等罪,觸犯虛偽標記罪部分,就是屬於智慧財產法院所管轄。
去年12月16日,彰化地方法院將被告高振利,判處有期徒刑16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另外,被告調配室科長溫瑞彬及員工周昆明,各判刑2年10月,緩刑5年。其中高振利部分,向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提起上訴。
台中高分院行政庭長吳火川指出,高振利、溫瑞彬、以及周昆明等人所涉及罪行,其中虛偽標記罪屬智慧財產法院所管轄的案件,全案移送智慧財產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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