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3

智院接跨國訴訟 14個月8件 美商科林控告星商中微侵權,因專利不具進步性敗訴

工商時報 2009/10/01 【張國仁/台北報導】

  我國智慧財產法院成立才1年兩個月,跨國企業來台打智慧財產官司的事件,就有8件。美商科林研發公司跨海來台,指控新加坡中微半導體公司及大陸中微半導體上海公司涉嫌侵害專利權,結果被智慧法院判決敗訴,法官還進一步指出,科林的該項「電漿反應器中之多孔的電漿密封環」發明專利,不具進步性,有應被撤銷的原因存在。

  科林提起的排除侵害專利權訴訟事件,有點「偷雞不著蝕把米」,惹來一身麻煩;智慧法院的判決是否引起國際企業的信賴與公認公正客觀,有待未來上訴後終審法院判決。

  智慧法院判決指出,科林公司的專利請求項第有15項不具新穎性、進步性,有違該公司專利核准審定時的專利法規定,應認該公司該專利的請求項有應撤銷的原因存在。

  依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規定,在本件訴訟中就不得對被告,即新加坡商中微公司及中微上海公司主張專利權利。因此,科林依專利法規定請求排除及防止侵害的聲明,即無理由,應予駁回。

  科林起訴主張,該公司是在我國的第136706號「電漿反應器中之多孔的電漿密封環」發明專利的專利權人。大陸中微未經科林的同意或授權,竟剽竊使用該公司上述技術。

  科林指出,大陸中微運用該公司的專利,所製造型號為「Primo D -RIE」的電漿蝕刻機上,已為國內半導體業者採用。

  智慧法院審理後發現,科林的專利申請專利範圍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也不具進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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