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8

武田對中化假處分案 中化勝訴

【經濟日報╱記者謝柏宏/台北報導】 2008.11.14


中化(1701)昨(13)日表示,該公司發展的抗糖尿病藥「泌特士(Glitos)」自去年8月被日商武田製藥提出「假處份」訴訟,台灣高等法院昨天裁定,中化可繼續販售該項藥品,爭取一年4億元市場商機。

中化製藥指出,該公司生產的「泌特士」,是針對武田同成分藥品「皮利酮(Pioglitazone)」所發展,因武田的藥品已過專利期,中化推出「泌特士」時,原本並不擔心會侵犯武田的智慧財產權。

武田為保護其市場權利,去年8月以中化的「泌特士」藥品仿單,侵犯武田的著作權為由,向法院提出「假處份」訴訟,造成中化的產品必須停止一切生產及販售行為,直到實體訴訟正式展開為止。

台北醫學大學藥學院院長王惠珀指出,「仿單」是指學名藥廠為了申請上市許可,向衛生署提出的藥品成份說明,仿單內容必須和原開發廠所列的成份一致,這是衛生署的規定,不解武田為何對本土藥廠提出違反著作權的控訴。

中化指出,該公司與武田的法庭較勁由地方法院延續到高等法院,直到昨日高等法院裁定,中化在付出1.23億元擔保金額後,將可以撤消武田的「假處份」,預計最快17日起可恢復市場銷售。

據了解,除了中化,過去也有健亞、正和及培力等三家公司發展出同成份藥品,三公司也都遭到武田控告,訴訟結果,武田雖未全然勝訴,卻成功延後本土藥品上市的先機。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