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0/29

侵犯飛利浦專利 巨擘判賠20億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 2010/10/19

  近年來,國內光碟片大廠巨擘科技,與荷蘭皇家飛利浦公司間的智慧財產權官司不斷。智慧財產法院昨天判決,巨擘因未經飛利浦專利 授權,在2002年到2008年間,使用其專利,必須賠償飛利浦因此所遭受損害約新台幣20億元。本件巨擘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判決書指出,巨擘公司、巨擘先進公司、巨擘董事長邱丕良及巨擘總經理祁牲等被告,須共同負擔連帶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飛利浦是在2009年間,向智慧法院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官司,飛利浦指出,巨擘在與該公司沒有「續約」下,持續使用該公司專利。飛利浦對巨擘的求償時期,為2002年至2008年6月10日。

  巨擘因違反與飛利浦間的專利授權契約,曾在2008年8月間,被新竹地方法院判決應給付飛利浦約折台幣8億7,558萬餘元,及至清償日止按月利率2%計算利息的違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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