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9/18

商標專利上網辦 可省300-600元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8.9.8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籌備已久的「智慧財產權e網通」8月26日上路,為了鼓勵民眾透過線上申請,減少行政成本,智慧局同步修訂專利、商標規費收費準則,透過電子申辦,比用書面申請便宜300元到600元。

「e網通」上路至今,一共收案88件,幾乎都是商標申請案。智慧局資訊室主任、TFT小組(智慧局業務電子化專案小組)負責人馬正維分析,可能因為申請專利的說明書等資料較複雜,不像商標只有圖片跟名稱,比較單純。但他認為,一旦專利代理人適應新制,再輔以規費優惠,申請量將會愈來愈多。

過去專利、商標都採用書面申請,因此各家格式不一,智慧局為了建構資料庫,還得一一轉檔,導致民眾無法查詢最新的專利商標資料。所謂的「e網通」,構想來自於世界貿易組織(WTO),主要就是改變現有書面申請的習慣與流程,不但改由線上申請,還統一用國際標準格式XML。

WTO為了促進各國專利資訊交流,希望會員國的專利專責機構在2005年以後就只受理電子申請。台灣則是今年8月推出電子化服務,且考量使用者習慣,並未斷絕原有的書面申請,而是同步實施,但給予電子申請者規費優惠。

馬正維說,雖然我國電子化較美國、日本、韓國與歐洲等國家地區晚,但已做好萬全準備。以大陸為例,雖然比台灣早三年,但目前電子申請比率不到1%;美國雖然電子化程度較高,但其要求的格式較寬鬆,申請人用PDF檔即可,專責機關還得再幫忙轉檔。

電子申請最大的好處,是智慧局可以直接把申請文件直接轉入審查資料庫,不用再一一輸入資料或是轉檔,不僅可以節省行政成本,也可以促進審查效率,並方便民眾查詢。

不過,一旦限定格式,對不少已有既定格式的申請人來說比較繁複,成本也比較高,改採電子申請的意願可能不高;為此,智慧局決定參考美、日各國的方式,對電子申請案給予優惠。

目前,電子申請發明、新型、新式樣專利,每件減收600元;商標也以申請件數計算,不管是指定使用一類商品或多類商品,每一案件都減收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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