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5

播佛曲侵權 宗教音樂協會要禮儀業者付費

告別式上播放的佛曲,可能侵犯了著作權。擁有五千多首佛曲音樂著作財產權的「中華國際宗教音樂著作權協會」,控訴全台殯葬業禮儀用樂,疑侵害佛曲音樂著作權。協會稱已蒐證500件未授權而使用的佛樂,將寄出存證信函,要求付費。
高雄市葬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巫進明表示,業者並非抵制,但希望有完整的法源依據。之前因公播收費之事而上法院,有些是家屬自備的,為何要業者付費?
大眾國際公播集團總經理林偉斌表示,全省殯葬業者侵權無償使用佛曲,如以每場兩千元授權費用計算,每年約五萬場,十年間金額高達數十億,壓縮音樂創作者生存空間。
妙蓮華執行長劉紹傑指出,人員前往殯儀館蒐證時,多次遭到禮儀業者惡言相向,甚至還爆發推擠衝突。禮儀社使用未授權的佛樂違規使用的情況相當嚴重,為了保障創作人的權益,協會決定蒐證,保護著作權。
保二總隊刑警大偵三隊指出,佛教音樂與其他類型音樂同樣受著作權法保護。若未取得授權,公開播送、上映、演出、傳輸,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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