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5

法院認定1111人力銀行竊取104人力銀行資料

 
經營1111人力銀行的全球華人公司,12年前竊取對手104公司經營的104人力銀行8萬筆求職者資料,被104公司求償1488萬元,全球華人公司辯稱僅取得約2萬筆求職履歷且未用於營利,仍被最高法院認定構成不當得利,今判賠104公司211萬7800元定讞。

本案起因於2002年間,全球華人公司要求增加1111人力銀行的高學歷求職者履歷數量,當時擔任工程部工程師的鄭姓男子等4人,上網侵入104人力銀行VIP客戶專屬付費查詢頁面,以暴力破解方式取得7家求才公司向104付費申請的帳號密碼共15組,從2002年8月到同年12月,下載104資料庫內8萬筆符合1111需要的求職履歷。

104察覺資料被異常下載,報警搜索查獲。全球華人辯稱僅取得約2萬筆求職履歷,並非8萬筆。不過法官查出,1111確實盜走8萬筆資料,但因其中約6萬筆同時向104與1111登錄求職,因此1111造成104的損失僅限於沒有重疊登錄的20270筆資料,依專業機構鑑價,認定每筆資料在當時的市場價值為140元,總值為283萬7800元,由於鄭男等4人已各賠償104公司18萬元達成和解,1111因而少賠72萬元。

104人力銀行下午發出聲明,對於最高法院判決勝訴表示肯定,認為判決彰顯我國司法制度維護企業公平競爭環境的決心與努力。104並表示,期盼相關同業記取這次判決,未來皆能在公平交易的環境中良性競爭與發展。

1111人力銀行則於晚間發聲明指出,此案是工程師到處搜集上班族的email資料,才觸法,純屬個人行為,並指在1111員工被判刑6月後,已與104和解並賠償損失,也對違規人員採必要作為。但104卻始終窮追猛打,每次判決,都以此大量行銷,1111認為同為人力銀行,相煎何太急。

1111公關總監李大華並表示,1111不是賠不起,爭的是是非問題,因為這次高雄氣爆,1111就捐出1仟萬,員工也捐出一日所得共100萬,並稱該公司會記取這次教訓,將在求職者找工作的資料搜集上,更加謹慎。(蘋果日報   黃哲民、法庭中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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