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8/2

帕瑞蒙堅果商標案 智慧局敗訴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 2011/07/13

  全球最大的開心果與杏仁果綜合供應商帕瑞蒙國際IP控股公司,以「WONDERFUL W/HEART」商標,向我國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遭駁回,雙方對簿公堂後,智慧財產法院判決,智慧局敗訴。

  英屬開曼群島商帕瑞蒙國際IP控股公司,在民國98年間,以「WON DERFUL W/HEART」商標,向我國智慧財產局申請使用在「經處理過的堅果」商品的商標註冊。

  智慧局認為,帕瑞蒙的商標與台商福松食品的「萬德富」商標構成近似,應會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的情況,因此在99年6月間,核定不准帕瑞蒙的商標註冊。

  帕瑞蒙提出福松食品的商標指定用在茶葉飲料、醬油、種子等數十種商品,與帕瑞蒙用在「經處理過的堅果」不同、帕瑞蒙所用WONDE RFUL的第2個字母「O」是經特殊設計的「心形字母」,兩商標的意匠創意明顯不同。福松的商標在99年9月15日屆滿期限,到今年3月底仍未申請商標展延,依法該商標已當然消滅等多項理由抗辯。

  智慧法院最後判決,撤銷智慧局原不准帕瑞蒙商標註冊的處分及經濟部訴願決定,並命智慧局應就帕瑞蒙申請的商標,作出准予註冊的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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