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6/23

藝名成商標 葉全真求償遭駁回

【陳俊雄、林淑娟/新北市報導】 中國時報 2011/05/24


  葉全真以藝名遭某保溼冷敷劑使用行銷,向廠商求償177萬元,智慧財產法院認為,網頁的「葉全真」不會讓消費者認為是由她製造的商品,屬「藝人名字」並非「商標」,屬合法關鍵字廣告行為,駁回求償。

  原名趙文君的葉全真,為避免「葉全真」遭廠商不法侵害,99年1 2月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商標,期限至109年底。她說,城億行銷公司把「葉全真」用在行銷某一保溼冷敷劑上,使消費者產生混淆、誤認該產品是由她生產、銷售或經紀。

  另外,廠商在網頁上積極使用「葉全真」商標文字,卻未標明葉全真與商標之間關係,誤導消費者將葉全真與化妝品連結,根本就是把「葉全真」商標作為商業使用。她以每件商品1180元計算,乘上150 0倍後,向廠商求償177萬元。

  葉全真昨透過公司說,相關事宜都已委請法律事務所全權處理,由於事務所還未收到法院正式函文,無法針對是否上訴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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