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6

涉竊取公司機密資料創業 陶氏離職員工判17個月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 2010/03/16

  知名跨國化學公司陶氏化學集團(The DOW Chemical Co.)前亞太研發中心技術總監杜宗憲,被控在離職前涉嫌竊取公司機密資料庫「中央報告系統」(CRI)的Imperial計畫案,捲入「商業間諜」風波,智慧財產法院日前以被告杜宗憲,觸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將他判刑1年5月。本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杜宗憲在1990年7月起,受僱於陶氏集團,原擔任聚胺基甲酸乙酯的技術服務工程師職務,在2003年間任職於該集團亞太研發中心技術總監,負責全球軟質聚胺酯泡棉產品的研發。

  杜宗憲明知道陶氏集團以Imperial計畫為名,投入大量資金研發以天然種子(例如大豆油),作為生產軟質聚胺酯原料的技術,而陶氏集團員工為此計畫製作的中央報告系統報告,彙集所有Imperial計畫資料及檔案,存放在該集團位於美國德州自由港電腦的伺服器主機內。

  杜宗憲在2003年11月至12月間,以身體健康為由,向陶氏集團表達辭意,但是卻在同年的12月1日,與薛潘霆(Ferrari Hseuh)洽談離開陶氏後共組創見控股公司(Inno H.C.)之事宜;2004年3月間創見在香港設立,杜某即擔任董事。

  但是杜宗憲竟在同年4月30日辦理離職前,將陶氏集團Imperial計畫內11,843個檔案中的494檔案、及8849篇機密研發資料,違反與公司的保密契約規定,重製於其所有的隨身硬碟中。

  陶氏集團隨後向台北地檢署提出檢舉,2004年8月檢察官朱帥俊指揮刑事局偵查員在杜宗憲的台北市雙城街住處,起出1顆容量26.8GB 的USB式隨身硬碟,該硬碟內載有1萬多筆檔案,包括上述檢方所控涉嫌重製的檔案及機密研發資料。

  智慧財產法院依違反刑法妨害電腦使用罪章無故取得他人電腦的電磁紀錄罪、以及著作權法重製他人著作財產權罪,將被告杜宗憲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惟因適用2007年間政府公布的罪犯減刑條例,因此刑期減為判刑1年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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