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8

飛遞告飛得力商標近似 敗訴確定

工商時報 【張國仁/台北報導】 2009/11/17

  「FEDEREX」商標與「FedEx」商標相似嗎?智慧財產局核准台灣的飛得力國際公司的「FEDEREX」商標註冊,美國著名的快遞公司,即飛遞公司(FEDERAL EXPRESS CORPORATION),提異議不成後打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判決,美商飛遞公司敗訴確定。

  判決書指出,兩公司的商標外文構成字母字數多寡不同,讀音上也不是不可區辨,近似程度尚屬不高;而且飛得力公司的商標指定使用在汽車及其零件配備商品及零售服務,與美商飛遞公司的商標,所指定使用的商品或實際使用在貨品運送的服務相較,其性質差異甚大,以及飛得力公司的商標,其外文「FEDEREX」是承襲其母公司原使用註冊的商標而來,不會讓一般公眾混淆誤認這兩公司的商標。

  飛得力國際公司設址在台北市南京東路,在民國93年2月間以「FE DEREX設計字(彩色)」商標,指定使用在商標法施行細則所規定5種類別的汽車相關商品,如潤滑油添加劑等數十種商品服務,向智慧局申請註冊獲准。但隨即遭美商飛遞向智慧局聲明「異議」;智慧局審查後作出「異議不成立」處分。

  美商飛遞不服打起行政訴訟,並主張飛得力公司的商標,是由外文「FEDEREX」稍加設計而成,而該公司已取得註冊的「FEDEX」商標,係由外文「FEDEX」所構成。飛得力的商標7個字母中有F、E、D、E、 X等5字母與該公司商標完全相同,且排列順序也一樣,相同程度高達 70%以上。

  美商飛遞又指出,飛得力的「FEDEREX」商標,是將該公司「FedE x」具顯著識別性的箭頭設計,合併外觀讀音或觀念均與該公司的FE DEX商標相類似的字樣而成,明顯以不公平方式或不正利用著名商標 的識別性,減損著名商標的價值。不過,法院並未採納美商飛遞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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