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31

范可欽涉違反商標法 起訴

【經濟日報╱記者何蕙安/台北報導】 2008.12.25 03:53 am


知名廣告人范可欽涉嫌未經福漾公司同意,就擅自在其架設的網購平台「SO CHANNEL」上,使用類似福漾公司的「HOJA設計圖」商標來銷售宅配食物,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為罪證確鑿,昨(24)日以違反商標法起訴范可欽。

曾擔任奧美上海、香港、北京創意總監的范可欽,日前與兄弟范可輝共同創立范售科技公司,由范可欽擔任董事長兼創意總監,推出隨選式影音購物平台「SO Channel」,主打以影音呈現商品特色,還獨家代理香港的阿一鮑魚。

據了解,福漾公司94年就申請「HOJA設計圖」,使用在飲食類商品。福漾公司最近發現,「SO Channel」上也使用同樣的英文字、但小寫的「hoja hoja」商標來銷售宅配食品,疑有抄襲福漾商標之嫌,而且販售商品類似,福漾擔心消費者會混淆,因此一狀告上台北地檢署。

檢方調查發現,范可欽今年3月才向智慧局申請「hoja hoja 」與「hoja hoja及圖」商標,指定使用在調理包、餅乾等商品,目前還沒取得智慧局核准,但已經在網站上使用「hoja hoja」作為宣傳,由於「hoja hoja」與福漾的「HOJA設計圖」英文字完全相同,的確可能造成消費者誤認。

范可欽到案後也坦承不諱,表示的確知道「HOJA設計圖」是福漾的商標,但還是放在「SO Channel」網購平台上銷售食品。台北地檢署認為范可欽違反商標法「在同一類產品使用近似商標」與「販賣仿冒商標商品」兩罪罪證確鑿,將范可欽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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