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1

阿里巴巴ALI商標爭訟 揚智2項商標 勝訴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           2012/09/14
智慧財產法院日前判決,宏碁集團關係企業揚智科技公司,所註冊 的「ALi及圖」商標,指定使用在「電腦軟硬體及周邊配備之零售、 通訊器材之零售」服務部分,與「ALI PAY」商標不構成近似,這兩 部分服務的商標權判給揚智科技。
  揚智科技所註冊獲准的「ALi及圖」商標,大陸的阿里巴巴集團公 司認為與該集團「ALI PAY」商標疑涉近似,阿里巴巴向經濟部智慧 局申請商標評定,智慧局審定確涉有近似恐混淆消費者之虞,因此撤 銷揚智的商標註冊,雙方因而打起行政官司。
  智慧法院調查,揚智的商標其外文「ALi」,為揚智最初的英文名 稱Acer Laboratory Inc.(即宏碁實驗室)的英文簡稱,而意指該公 司原係由宏碁集團所創設之涵意,本身具有相當的識別性,因此訴訟 中的兩商標,其各自的識別性強弱並無差異。
  但法院認為,阿里巴巴從93年起,在該公司經營的支付寶「ALIPA Y」電子支付網站使用,提供第三方信用擔保服務,就網路購物交易 的使用者而言,對「ALI PAY」商標較為熟悉。
  不過阿里巴巴始終未將「ALI PAY」商標使用在電腦硬體及周邊配 備之零售服務,因此「ALi及圖」商標使用在「電腦軟硬體及周邊配 備零售」這兩項服務,消費者應不致誤認其來源為阿里巴巴公司所有 。
  至於「ALi及圖」商標用其他5項服務,與「ALI PAY」商標提供的 服務近似性高,法院因此同意智慧局將這5項服務部分撤銷的。
  法院這種按商標指定服務內容不同,所產生商標特色的識別性差異 情況,來加以判決商標權歸屬的作法「很特別」,揚智若不服判決, 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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