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7

新能口「粉」會拗 十年再犯商標法

【葉德正/新北市報導】 中國時報 2011/11/01

  由板橋金味泉公司出品的「新能口」粉絲,因商標極似知名老牌「龍口」粉絲,九十年才因違反商標法遭判六月,緩刑三年。老闆吳江河卻一犯再犯,繼續使用新能口包裝,去年被依商標法起訴,一審遭判六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吳男上訴,板院昨審結,駁回吳男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金味泉公司的新能口粉絲,「龍」與「能」兩字太相似,都用透明塑膠袋包裝,商標都是紅字。新能口老闆吳金河九十年就因違反商標法,遭法院判刑六月徒刑緩刑三年;沒想到吳男一犯再犯,昨審結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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