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7

日月光商標爭訟 吞敗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 A15/金融稅務 2011/10/21

  日月光半導體以「aMAPPoP」文字為商標申請註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認為「不具識別性」不予核准,日月光告進智慧財產法院,但法院日前判決日月光敗訴;本件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日月光的商標是以業界習知技術手段簡稱的組合為其設計,可是其所使用文字既屬業界習知的技術簡稱,就難與日月光公司產生聯想;換言之,日月光的「aMAPPoP」商標並不具先天與後天識別性,不准註冊。
  智慧法院認為,「aMAPPoP」商標中的「MAP」為製造自動化協定的英文縮寫;「PoP 」為Packag e-on-Package的縮寫,意即「層疊封裝」。可見MAP及PoP兩字分別代表特定的技術概念。
  MAP字就一般消費大眾而言為地圖MAP,但對消費者或所屬產業界而言,此MAP文字代表一種製程技術或協定,顯然難以直接與日月光產生連結。
  同理,日月光商標中「PoP」意即「層疊封裝」,此種技術方法在國內除日月光外,另有矽品、華泰、菱生、立衛、華特等公司從事,對這些產業而言,當乍看PoP文字時,均能難與日月光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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