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3/11

智慧局配合第二波陸資鬆綁 申請商標文件 可用簡體字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 2011/03/04

  經濟部才剛公布第二波陸資來台名單,智慧局也開出鬆綁措施,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申請專利及商標註冊作業要點」,從即日起,陸資申請將比照外資,申請商標或專利,不用檢送法人證明文件,同時,可以受理簡體字版申請文件,但後續要補齊正體字文件,才允以審查。

  2009年7月,經濟部首度開放陸資來台申請後,伴隨著陸資在台灣申請專利或商標的需求,包括小肥羊、TCL、波司登服飾、少林寺、安踏、七匹狼、寶鋼以及網站阿里巴巴等,都來台灣申請商標或專利。

  經濟部才又公布第二波陸資來台投資名單,智慧局預期將會有更多陸資企業來台灣申請商標或專利,因此搭上鬆綁陸資便車,也特地修正陸資申請專利或商標的相關規定,整體修正方向是讓陸資申請程序,更加便利。
  這次智慧局修正五大點,官員表示,過去陸資來台申請商標或專利時,都必須要先提出法人證明文件或大陸地區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等,修正後,陸企無需主動提供證明文件,這是比照外資,給予陸資的便利措施。
  另外,過去陸資要透過代理人,才能申請商標或專利,官員表示,這次修正,陸企可以自行申請,等同於是降低陸企申請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陸資申請時,智慧局是可以先受理簡體字版本的申請文件,但是陸企後續要補齊正體中文版本的申請文件,不過智慧局會以補正日為正式申請日,所以還是建議陸資申請人,一開始就附上完整文件較適宜。

  根據智慧局統計,民國99年大陸地區申請台灣專利案件總計有755 件,占所有專利申請案件比重只有0.93%,其中發明專利案件有424 件,新型專利案件為297件,新式樣專利案件則有34件。

  至於陸資來台申請商標件數,民國82年至99年,申請案件達8,225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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