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6/1

與英特爾Intel特取商標爭訟 更二審判決 廣濱勝訴

【記者張國仁/台北報導】 工商時報 2010/05/06

  英商英特爾公司(Intel Corporation)與台灣的廣濱公司,就「 Intel」英文字的特取商標爭訟,官司打了5年,一路敗北的廣濱公司,日前在智慧財產法院更二審判決時,難得的獲取勝訴,該公司「I NTEL-TRANS」名稱中的INTEL特取文字可望保留。本件英特爾仍可上訴。

  智慧財產法院更二審判決指出,廣濱「善意」使用「Intel」英文字,並無商標侵權問題。

  智慧法院認為,廣濱的中文名稱為「廣濱國際有限公司」,與英特爾所有「Intel」註冊商標既不相同,也非近似。雖然廣濱英文名稱「INTEL-TRANS CO.」中有INTEL一字,可是英文名稱並不是商標法所規定的「公司名稱」。

  同時,商標法所指「減損識別性」,必須有減損的結果發生,與同法「有減損著名商標的識別性或信譽之虞者」,還是有程度上的差異。

  智慧法院另指出,經查,廣濱主要是以船務代理為業,另有登記國際貿易業,沒有生產製造產品,而英特爾則是電腦產業。因此兩公司間沒有產品會產生貿易上競爭關係,應該沒有減損識別性或業務上信譽的情形。而且廣濱從1999年登記此一英文名稱以來,就作為報關、業務連絡、帳單、銀行往來等合理用途,算是善意使用。

  智慧法院更二審因此認為,英特爾指控廣濱的英文名稱有侵害其商標權,並無理由。於是判決,原判決(台北地院判決)除確定部分外,關於命令廣濱停止使用「Intel」為該公司英文名稱的特取部分,及訴訟費用的裁判均廢棄;廢棄部分,英特爾在一審所提訴訟,駁回。

  更二審所指「確定」部分是指,2007年4月間,台北地院判決廣濱敗訴時,除要求廣濱應停止使用INTEL為其商標及為該公司英文名稱的特取部分外,並應給付英特爾新台幣55萬元賠償金,及自2005年1 2月2日,到清償日止以年息5%計算的利息;且在中國時報等全國版一版頭下刊載聲明啟事1天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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