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5/4

商標專利優先權 我爭納5次江陳會

【陳宥臻、林如昕/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 2010/04/14

  兩岸智財權協議與ECFA,被列入第五次江陳會的簽署重點。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昨天在立法院表示,台灣的農產品產地或 商標,被大陸商人搶註冊情況相當嚴重,台灣目前正在向大陸力爭「專利、商標優先權」納入協議文本。

  由丁守中召集的「擴大兩岸經貿-完善地簽署兩岸智慧財產權協議」公聽會昨在立法院舉行。陸委會副主委高長表示,目前兩岸正就智財權問題溝通中,包括優先權、平台建制、定期溝通、共同打擊盜版犯罪等,協議內文都會提到。

  農產品地名或商標 遭對岸搶註冊

  王美花表示,兩岸相關單位已對五次江陳會將簽署智財協議文本「業務溝通」多次,以農產品商標、文創產業和商標仿冒為協議重點。但目前最棘手的是取得「商標、專利優先權」。

  台灣農產品產地名稱受大陸搶註冊嚴重,包括古坑咖啡、池上米、西螺醬油等,或知名茶產區阿里山、日月潭和杉林溪等地名,也被大陸業者搶註冊。以上例子在三年前都明正言順屬大陸廠商擁有的商標 ,直到去年,經智財局協商,大陸才同意撤銷註冊。

  最近智財局與陸方協商的個案,還有新東陽和「福爾摩沙」用詞喬不攏。新東陽主管表示,公司內部人員到大陸搶先註冊新東陽商標,所以希望透過智財局把商標權取回,也有一說是因與大陸的「東陽縣」同名而不批准;「福爾摩沙」則被大陸官方認定貶低之意,禁止廠商註冊。

  大陸不承認優先權 台商嚴重受損

  台灣到大陸申請商標註冊一年約九千多件,申請專利一年兩萬一千多件,大陸來台申請商標每年僅六百至七百件,兩方的申請數量懸殊。

  王美花指出,台灣企業為了「優先權」吃盡苦頭。以專利優先權為例,一旦國內企業在台申請專利,在國際間就能享一年專利優先權,只要在一年內有第三企業要登記同樣的專利,都不被承認,但大陸則不承認優先權,所以若有第三者搶先台商在大陸註冊成功,台商就無法取得大陸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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