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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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娜斯委任律師賴呈瑞昨天指出,瑪麗蓮抄襲、仿冒知名廣告人范可欽創意發想的「推推指」商標,已遭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維娜斯也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2億6千元獲准,上午已會同司法事務官查封瑪麗蓮財產。
維娜斯強調,為走出台灣成衣業代工環境,投注心血自創品牌,設計「推推指」系列塑身衣,任何抄襲、仿冒、影涉、攀附的行為,都屬非法。
瑪麗蓮公司昨天下午也發出聲明稿指出,目前正值周年慶活動期間,對手公司藉由司法手段打擊瑪麗蓮營運的企圖,昭然若揭,瑪麗蓮將委由律師提出抗告。
瑪麗蓮強調,公司營運正常,各項銷售活動、廣告宣傳持續運作,對手公司先前在網路上,找寫手張貼對瑪麗蓮的負面評價文章,也經台北地檢署依加重誹謗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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