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本報系聯合報導,智慧財產法院法官認為,環球提出當年齊秦與綜一唱片簽下27首歌曲的音樂著作權轉讓書,證明該公司併購綜一後,依舊合法擁有這些歌曲的音樂著作權。
據台北蘋果日報報導,53歲的齊秦在1985至1986年間,創作《大約在冬季》、《冬雨》、《九個太陽》、《啞口》等27首詞曲,也將錄音著作交由綜一公司發行;後來寶麗金公司收購綜一,2005年寶麗金更名為環球並主張擁有該27首著作權,令齊秦不滿而興訟。
據報導,智財法院比對相關著作權轉讓證明書、出資聘人證明書,發現其上齊秦簽章有多種形式,印章也不同,難以證明綜一有取得著作權,如此寶麗金、環球也不可能從綜一取得著作權,改判齊秦勝訴;全案可上訴,但是齊秦與環球音樂都沒有回應
」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