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7/24

國泰金聲音商標 敗部復活 最高行政法院推翻原廢棄裁定,Enrich your life聲音商標轉交智慧法院適法審判

工商時報 【張國仁/台北報導】 2009/07/03

  兩年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國泰金融控股公司以「Enrichy our life國泰世華銀行」聲音商標申請註冊,因該商標的聲音「並不是屬於令人一聽就能深刻進入腦海或印象鮮明的曲聲」,判決智慧財產局不准它註冊無誤。但最高行政法院持不同看法,日前將該判決廢棄,將此一商標事件轉交智慧財產法院另為適法的審判。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單獨就Enrich your l ife商標的聲音,認定為「並不是屬於令人一聽就能深刻進入腦海或印象鮮明的曲聲」,但對內容卻沒有詳加調查審認,違反聲音商標識別性的判斷,有違法判決的錯誤,應依法廢棄。

  國泰金是在民國93年3月間以「Enrich your life國泰世華銀行」聲音商標,指定使用在廣告宣傳及宣傳品遞送、電腦網路線上廣告、廣告企劃設計製作代理宣傳等服務,申請註冊。

  智慧財產局認為,國泰金提出的聲音商標,指定使用在廣告宣傳及宣傳品遞送、電腦網路線上廣告等服務,但國泰金所檢附的證據資料,都是銀行相關業務,難以認定已成為其營業上服務的識別標識,並得藉以與他人的服務相區別,因此不具識別性,審定為「不准註冊」的商標。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認為,國泰金的聲音商標,依其申請書所示簡譜及所附.wav光碟片所呈現男生重唱的曲調聲音,並不屬於令人一聽即能深刻腦海或印象鮮明的曲聲,而外文「Enrich your life」有「豐富你的人生」的意思,也屬於祝福或立志的一般描述性用語,二者的組合,容易使消費者將它視為廣告歌曲,而不易將它作為區別服務來源的依據。

  此外,國泰金檢送的電視頻道播放「Enrich your life」音樂歌唱聲音播放的計費單、廣告排期表、自動提款機設置點及台鐵電視牆廣告排期表等證據資料,內容都與國泰金經營的銀行業務有關。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因此無法認同它已成為營業上服務的識別標識,並得藉以與他人的服務相區別,進而取得核准註冊的條件。因此判決,國泰金敗訴。

  不過此一判決,目前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廢棄。國泰金的聲音商標爭訟扳回一城,未來在專業的智慧法院審理,或許能獲得較為有利的判決結果。



站主評論:

得以獲准註冊的聲音商標,必須足以使商品或服務之相關消費者認識其為表彰商品或服務之標識,並得藉以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商標法第5條)

在台北捷運常可聽到國泰金的「Enrich your life」歌曲從提款機中哼唱出來。當國泰金要以此聲音申請使用在金融服務業或提款機等服務時,由於相當的社會大眾已經能識别這個聲音是在表彰國泰金,國泰金申請商標時,只要能提出相當的使用證明,即能符合前述的商標法要件。

但是這個案例中,國泰金是將「Enrich your life」的歌曲聲音申請使用在「廣告宣傳及宣傳品遞送、電腦網路線上廣告、廣告企劃設計製作代理宣傳」等服務,這些服務和前述的金融服務業不同,依實務的作法,國泰金必須提出其已將「Enrich your life」的歌曲聲音使用在「廣告宣傳及宣傳品遞送、電腦網路線上廣告、廣告企劃設計製作代理宣傳」等服務,且足以使消費者認識其為表彰商品或服務之標識,並得藉以與他人之商品或服務相區別,才可能順利申請取得聲音商標的註冊。

但如果「Enrich your life」的歌曲聲音不曾被使用在「廣告宣傳及宣傳品遞送」等服務,結果將如何呢?由於「Enrich your life」在國泰金近年來強力的放送下,它比一般的歌曲更容易讓消費者認識在表彰國泰金,它或許有機會被認為可作為表彰國泰金其他關係企業的聲音商標。但若果真如此,這將構成很少見的案例,未來只能看行政法院如何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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